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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07-4-2 14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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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实说,古公亶父的“德”论也不是什么“新奇”的东西。也是我们当时社会中间所具有的,只不过经过古公亶父的“认识”把它发扬光大了。什么是“德”?这也是大家不知道的问题。要说这个问题还要回到殷商王朝的历史事件之中去,熟悉一下我们不知道的历史。
从殷商王朝晚期,“上层”社会内“得”风“骤起”,歪风邪气比比皆是,也就是“贪污腐败”之风日甚一日,已经“令不行、禁不止”了。在武乙执政的时候,他认为这种不良的风气的祸根是“贞人集团”所为(因为,当时的“贞人集团”也的确嚣张,他们已经不仅仅是过问,而且是在干预国家大事了)。所以,不得已的武乙还在中国的历史上,第一次向“识文断字的人”(当时的“贞人集团”)开了“杀戒”,把“贞人集团”摧毁了,罢了他们的“官”,只留下了极少的“贞人”继续从事文字工作(取消了他们原有的权力),大部分的“贞人”都被免职流入社会。但是,这没有涉及到存在问题的根本,所以,得风还是日甚一日。这样就在殷商王朝末年之前,在殷商王朝的金文之中留下了九例崇拜“得”的铭文:如:“得”、“得鼎”、“□得”、“贯得”、“得父乙”、“得亚父己”、“亚{得}父丁”、“亚{得}父癸”、“亚{得父庚}”等。(见《金文引得·殷商西周卷》。)正是商末社会中上层的“官员”,追逐“得”、赞美“得”、崇拜“得”所形成的社会浪潮,把商末的上层,变成了贪欲成性,如狼似虎地不择手段,巧取豪夺,无所不用其极。一切为了“得”而奋斗,不惜一切手段,贪“得”无厌的本性,从而暴露出殷商王朝上层人们的狰狞。
然而,就在这一时期,为避开“犬戎”的纠缠,以“不得”为代价,舍弃了原居住地搬到周原来的古公亶父及其家族,建立的新根据地(见司马迁《史记》)。以“不得”的精神,也唤来了其他小国的归附。并且在殷商“武乙”三年“命周公亶父赐以歧邑”(见《竹书纪年》)。从而得到了商王的肯定和认定,进而取得了合法的身份。一个新型的根据地就在商王的眼皮底下诞生了,埋下了推翻殷商王朝的定时炸弹。这个根据地的理论指导,就是针对商王朝的“得”风,提出的“不得”的思想。具体来说,就是以“德”代替了“得”,“德”则“不得”。这只是对王说而已。也就是:“上(王)德不得,是以有德;下(民)德‘不失得’,是以无德。” (这一点,原来是《五典》内容之一,后来收入《老子》的38章之中。)显然,这是一种定义。是对王说的,而不是对民说的。因为“民得”是不能自身实现的,是王“赐予”的。民的“不失得”,只能由王来保证、保障。这不独是西周以前的事实,也将必是,任何时代的应有的真正道理。但是,几千年来,混淆了这一基本认识。任人的嘴皮子,翻来倒去的胡说八道而已,并且置民众于“天经地义”的水深火热之中。历来如此,中外无不如是,只不过中国的这种受害犹深。在我国这个祸根起源于春秋、战国,后来由汉武帝以儒家理论成为意识形态的定论的权势认定,才成为贻害今天大家所看到的这个样子。
这就是中华民族的“德”的起源,“德”仅仅是古公亶父的自我规范而已,别无他意。正因为是对统治者一人的规范,所以这才有统治者的“孤家”、“寡人”之说的产生,乃至发展。于是,《老子》一文的“成其私”(《老子》7章)、“少私寡欲”(《老子》19章)才能是持之有据的。显而易见,“德”是对统治者一人的“紧箍咒”!把“德”任意的下延或下滑,都是转嫁、转移而脱离认识事物的根本!都是掩盖客观事物的真相,是找不出事物的真正成因的。故此,汉武帝以儒家理论成为意识形态的定论,是以权势的代价而做出的认定的。恰恰这就是转嫁、转移而脱离认识事物的根本,它的直接效果是:解放了“皇帝”,砸烂了统治者的“紧箍咒”,颠倒了“乾坤”;一切国家机器的运转都为最高统治者一人而服务也!之所以这里追述“德”的起源问题,当然是为了让大家明白我们所遗忘了的真正历史!古公亶父为了杜绝后继的“君王”转移“德”这个“紧箍咒”对“王”的约束,规定统治者必须做到:“我无为而民自化;我好静而民自正;我无事而民自富;我无欲而民自朴。”(原来这也是《五典》内容之一,后来收入《老子》的57章之中。)可是,人们早已把这些忘记得干干净净。我们看一看,汉武帝以后的每一位“天子”,哪个不是“金口玉言”?哪个不是独夫民贼而搜刮民脂民膏?君不见,孟子曰:“善政得民财”,为“大家”所兴奋雀跃而变成自己的行为吗?你看他们,哪个不是有为、好动、有事、穷奢极欲而无所不用其极!?
现在我们来认识一下“道”。在殷商的甲骨文中没有“道”字。虽然殷商时期已经有车了,并且是用牲口拉的“大车”;但是,却没有“道路”的概念,也没有修路以便大车行走的想法。直到西周中期,人们才开始在重要城市之内“修路”,而承认有了“道”。虽然还仅是“街道”或“准街道”的含义(因为当时的“道”字是“首”在“行”字的正中间)。比如:省道、行道、逨道、单道、眉道、同道、原道、周道、道以东、木道左等等。(见《金文引得》)那么这“道路”的“道”是什么意思呢?首先认识一下“路”字,可惜的是西周金文内没有“路”字。即便是在甲骨文之中也没有“道”和“路”的踪迹。显然我们的认识,把殷商时候的人们的发展社会现实估计过高了。虽然那时候已经有了“车”,遗憾的是当时人们还没有意思到,要修条“道”或“路”来当通车的“道路”使用。所以,那时候的纪录就有,“畋猎”和“振旅”之行的前后,“王”都要“询问”,对民众是否造成损害(“往来亡灾”)?因为,王的“畋猎”和操练军队的“振旅”,都是“大”的行动,都是要走车子的。正因为这样,所以肯定要损害民众的“田园”。故此,这些行动都必须选择在“秋收”以后(九月或九月以后)。我们能够看到的是,显然人们还没有“道路”的概念。直到西周中期以后,西周才开始修建当时他们所认定的“道路”!(我们国家重视道路的事情,还应该是春秋中期以后的事情,见《管子》。这才有后来秦始皇的统一车道。)既然有了“道路”,那么就有了在“道路”上行为(走)的“方向”和“规则”(方法),这就是一定的。虽然,这是一个实践问题,然而它已经存在(潜在)了一个高深的理论问题。老子正是在这个理论问题的探讨上,迈出了他坚定而扎实的第一步!现代的人们对“道”,太神秘化了。于是就对老子道理的“道”也无限神秘化,致使自己和大家都越来越远不自觉地离开了老子而造成现实的事实。说到老子,大家并不知道他的有关事迹和周宣王与他的关系,我将在下面的问题之中来介绍他老人家。
老子的“道”,就是“道理”,就是公元前12世纪的古公亶父给统治者自己定下的规矩。这个“规矩”就是:统治者必须要“保证、保障民得”的这一个道理。这一道理也是承接盘庚的“式敷民得,永肩一心”现实的做法!为了保证这个道理的实现,也就还得要必须严格约束自己(这就是我们所应该认识的唯一的“德”。所以《老子》的21章说:“孔德之容,惟道是从”)。
这个“规矩”就是统治者自己的天职!就是统治者自己、孤家、寡人的一人之“私”!而且统治者的终身职责就是要“成其私”!就是要“爱民治国”而“成其私”!就是要杜绝“智者”、根除“众人”、消灭“大患”、灭绝“国贼”……就是要民众“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”!这就是老子“一以贯之”的“道”,就是《老子》一书通篇的“道理”,也是人们所能够认识得到的老子的全部精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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