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2日 码了一个星期的日记,回头浏览一遍,发觉文字实在有够凌乱的。好吧请原谅一个两年多没怎么写过文字十来年没记过日记的孩子,真心不是能好好地把日常生活描述出来的料。每天写的事没几件,话倒是一大篇的,我该安慰自己是因为过得太过平静了,才容易句尽词穷的吗?算了,写到哪算哪,写成咋样就咋样吧,也不管叙事抒情神马的了。
半夜看球的孩子真心伤不起,经过很艰难很艰难的思想斗争才勉强爬了起来,然后似乎很享受地熬了两个钟头,输了郁闷得睡不着,赢了又开心得不想睡,于是天就亮了,于是浑浑噩噩的一天就开始了。有人说,真正的球迷喜欢着一支球队,就会把她当成了信仰,我不知道现在的状态算不算是,我只知道,认识她十三年了,整整关注了半个辈子,虽不是每次比赛都盯着,但可以肯定的是她让我热泪盈眶的次数比其他的都多(当然小时候被阿妈教训的情况除外)。也许对我来说,她还不至于是信仰也不至于不可或缺,但在某些时候,她就是一种情感寄托,可以让自己跟着笑跟着哭跟着激动跟着沮丧的寄托,有了她的存在,生活多了很多的色彩。
熬夜看球的副作用是巨大的,这让本就波澜不惊的生活更加风平浪静。早上的时候,发了条短信给某个娃,说昨晚好像梦见她了。中午回复,确定没认错?答曰,应该不会,因为还不曾见过比她更加古灵精怪的人哈。一个貌不惊人的孩子,有着让人喜欢得要死的性格,我说她像巫婆,连神仙估计都得怕她三分。虽然没怎么联系了,但偶尔还会想起她那些令人发笑的语句,我自认笑点不低,所以挺佩服可以一句话把我逗笑的孩子哈。
晚上的时候,一群猪朋狗友一起喝茶聊天外加确定过些天考试输赢的惩罚问题,突然在想,是不是该弄一个本子,把那些欠我饭局的孩子也都记上,然后如果不还,我就会在像现在这般饿得睡不着觉的漆黑夜中送去美妙的午夜凶铃。我不是坏人,但饿起来恨死坏人!
再啃几块饼干,就去睡了,可爱的肚子,放过明天还要上班的少年吧。
TO 左右摇摆:嗯哼,熊猫是好呀,只不过养尊处优的生活,如果过习惯了,就难以自拔了。一直觉得那是一条不归路,一旦进去了,也许一辈子也就一个方向一个调了。另:挺喜欢你的头衔描述哈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