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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06-12-31 10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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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牛弹琴”本意是指:不理解意图,与对方无法沟通,没办法产生共鸣。我们换个思维方式,“对牛弹琴”时,牛听不懂,毛病不是出在“牛”的身上,也不是出在“琴”上,而是弹琴者选错了“曲子”,如果我们选择了牛熟悉的叫声,那么,牛就可以听懂了,而且会很愉快。不但是牛,人类也有听不懂的乐曲的时候,对“通俗”喜欢、对“古典”讨厌;对“民族”钟情、对“美声”抵触。如果我们针对听众挑选适合的曲目,那么,就可以人人欢喜,人人听懂了。
弘扬佛法亦复如是。我们在宣传佛法、佛教时,一定要弄清对象的根器,采取对方可以接受、理解的方式方法,才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。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二应身就是因地制宜、因人而异施以教法的典范。有时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对方就是不明白,就是不理解我们的意图,情急之下,就有了“对牛弹琴”的感觉,产生这样的感觉,原因不在于对方的接受能力、也不在于佛法本身,而是我们错把自己的理解、能力、体悟、感受强加给对方,使对方不能产生共鸣。比如,对方是感情不如意者,我们就可以从感情方面入手,教其不必过于执着感情之债,这样交流的效果会好一些,如果面对感情失落者,直教其诵经、念佛,虽然诵经、念佛也可以去执着,但当下就有失妥帖了,当对方在感情旋涡没有出来时,首先想法将其从旋涡中解脱出来,如此,才是相应的,正是“先以欲牵之,再令入佛智”。我们也不可认为对方愚痴,再愚痴的人也有“闪光点”,这个“闪光点”就是我们施以佛法的入手处,因为自己的“闪光点”总是令人骄傲的。如果在对方还不十分明白佛理的情况下,就一味指责对方的不是之处,那么,我们就是自己关闭了弘法的大门。让对方进得门来,才是最关键的第一步,对方没有进门来,我们有再美妙的音乐,也毫无意义的。弘法时,当以我们“不如牛”想,才可以了解“牛”的需要,才可以与“牛”有了心灵的和谐,才可以便于沟通。如果,一开始就对“牛”有鄙视想,那么,我们不论如何卖力“演奏”,也的徒劳无益的。“法无高下,相应则机”,可见“相应”是重要的,佛法没有“高低优劣”之分,就如同一个小学生学习简单的汉字,在他眼里也很“高级”了,对小学生大讲文法修辞,显然是不合适的。
所以,“对牛弹琴”要看我们弹奏的曲目是否相应,只顾自己欣赏,而忘记对方的感受是错误的;自己懂得欣赏,而不去教人如何欣赏,是自私的,当我们要“对牛弹琴”时,就选择一曲“牛”可以听得懂的,岂不两全其美?
我亦凡夫,常自喻为牛,笨拙而勤恳,弘法之事腹内苦空,唯一步一印,再有同修时常的“警策”之曲,踏实走来,背负如来家业,自当“不用扬鞭自奋蹄”啊。
(未学苯牛引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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