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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松林古寺

佛教相信上帝的存在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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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8-10 09:21
※ 以下是引用 古人再现2012-8-5 21:36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松林古寺2012-8-5 9:45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古人再现2012-8-4 19:11:00 的发言:
不会是走火入魔了来妖言惑众吧 一下说入定一下说闭目冥想 是你在乱想吧

古人再现=印祖临坛?

如果你服膺印祖,建议你把印祖的文钞认认真真读一遍,看看印祖如何看待这个问题,然后再来讨论不迟。


临坛的是你的同修吧 请看清楚

搜了一下,才发现“同修”你原来是个狂热的“附体教”教徒,难怪你一直处在意识昏乱、理解能力极端低下的状态中!

http://www.521000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151&ID=2320553&replyID=&skin=1

再现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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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8-10 09:50

圣严法师还专门写过一本《基督教之研究》,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找来读一读。以下摘录本书的《自序》

    自序

圣严法师

由于基督教徒的攻佛破佛,叫阵挑战,才使我对基督教发生了研究的兴趣,结果,使我写成了本书。所以,本书的功臣,应该是攻击佛教的基督徒。

我为写作本书,特别精读了五十多种有关的中西著作。我的态度,是以西方学者的见解介绍西方人信仰的宗教,是用基督教正统的素材说明基督教内容的真貌;同时也对佛教与基督教之间的若干重要问题,做了客观和理性的疏导。我不想宣传基督教,也无意攻击基督教,只是平心静气地加以分析研究,用历史的角度,考察基督教。本书的初稿,曾经在《海潮音》、《觉世》、《香港佛教》三家刊物,分别刊载,经过时间,达两年之久,承蒙许多读者,给了我很多的赞誉,鼓励我早日单印流通,以期对于当代宗教之病的狂澜,有所挽救和补益。

当我写作之时,并未准备出书,所以分为〈基督教与佛教之间〉、〈基督教的神之研究〉、〈伟大的基督教〉,一共三个主题,在三家刊物发表。现在编印成书,除将主题题名更动,又加列节目与子目,好让读者看来,一目了然。同时在内容方面,也做了很多的浓缩与补充,故与发表之时已有不同了。

再版自序

基督教的历史虽晚于佛教,然以流传地域之广,信徒人数之众,确占现存世界各大宗教之中的首位,如其没有一定的价值,岂能历久不衰。欧洲史上虽曾由于基督教教会的跋扈横行,出现过黑暗的恐怖时代;相反地,倘若不是基督教的《旧约》倡导十诫,以及《新约》所示的金律,欧洲社会便没有道德生活的依准可循。故从欧美文化史的观点,既可发现基督教的褊狭,也可肯定基督教的贡献。

虽然〈路加福音〉第六章第三十七节说:「你们不要论断人,就不被论断;你们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们要饶恕人,就必蒙饶恕。」可是中国基督徒中的若干人士,依旧喜欢针对着佛教,做多样性的论断与抨击,甚至到佛寺中散发传单,也有基督徒发出中国全面基督化的论调。其实这些人,既无诚意理解佛教,也未真正理解基督教,仅凭狂热的信心,形成一股排他扬己的气焰而已。

由于此种现象的推动,使我对于基督教产生了研究的兴趣,结果写成了本书,也写成了另一本交给台湾中华书局出版的《比较宗教学》,希望对于《新约》、《旧约》的品味,以及对于基督教教会史和教理思想史的探索,来认识基督教。

佛教传自印度,在中国约两千年的佛教史上,也曾受到儒道二家的排斥。身为佛教徒的人,不论是依据佛法的融合精神,或是依据自身的历史体验,尤其是顺应今日思想开放的时代潮流,均宜有容受异己的雅量。而且他山之石,可以攻错,由于基督教的东来,也为佛教带来了新的考验,所以本书的撰写,希望对于任何立场的读者,都能提供若干利益。

本书的主题部分,写成于一九六六年,初版于一九六七年;附录部分初版于一九五六年,可见是我二十多年前乃至三十多年前的早期作品,当时我的年事尚轻,行文的词锋比较锐利,今天如果要我再写一本类似的书,已是不可能了。本书曾由佛教文化服务处及东初出版社先后出版,今由久大文化征询再版,这是对我个人生命的回顾,也为本书的生命,带进了另一个新的历程,因此,补述所感如上,用以为序。

一九八七年八月三日序于台北北投中华佛学研究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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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8-10 09:53

(二)如此的神爱世人

以往,我总觉得不解,基督徒们传道的时候,总是那般地紧抓一个「神爱世人」的观念,他们平常也的确能够表现出「爱」的力量和态度;然而一涉及「异教」信仰的问题时,他们就完全不同了。他们看到了一个异教徒的笑话或丑闻,似乎比自己进了天堂还要开心。我总是想不通基督教的「博爱」,竟会如此地使我莫测高深!

如今呢,我已「悟」了,因在几年之前,由于我也认真地研究了几年的基督教之后,对于基督教的种种,已经不再那样地「莫测高深」了,当我见到新旧二派的基督徒们的种种离奇的作风,也就不以为奇了。比如辅仁大学的杜而未神父,在课堂上由于有个学生(并非佛教徒)不同意他对佛教的武断批评,他便「拍」的一声,打了那个学生一巴掌,把「全班同学都吓呆了,完全震惊于这突如其来的掌声,和那位同学嘴角淌下的鲜血」,《文星杂志》七九期还特别为此刊了一篇专访。又有一位周幼伟神父在天主教的《现代学人》杂志上说,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目的,是要将中国文化完全基督教化,无怪乎他在跟辅大学生讲墨子的时候,要把「祸祟」念成「祸崇」,把「士贾倍徙」念成「士假信徒」了。杜而未神父在他们的《恒毅》杂志上,硬要从语源学中东扯西拉地把佛教说成是月神宗教;但他却从来不肯向印度的文化、宗教、哲学的史料中去下工夫。又有一位龚天民牧师,受他教会的扶持去日本的佛教大学及大谷大学读了几年佛教的书,便大写他的「研究报告」,当然,他是真的用了几年工夫的,他那样的「报告」,绝不是一般的基督徒们所能写得出来;可惜的是,他是为了自己的饭碗问题,所写的佛学报告,总觉得他是左右为难,两面不讨好,他既想写出佛教学的真内容,又怕让他的教会看了不满意,所以他只好采取「掘」与「埋」的手法,先把佛教学「掘」起,跟着又把它「埋」掉,可惜他「埋」的很拙劣。如果说个比喻:好像一个帮工的穷孩子,被他的主人授意去偷窥一个富家的金银珠宝,这些金银珠宝,的确是让他窥到了一个外貌,可惜这些宝物不能归他自己或他的主人所有,没有办法,只好在上面撒一泡尿,回头就向他的主人报告说:「那些东西没什么了不起,虽然是宝贝,但却有着一股尿的臭气。」

像这种情形,我已看得很多了,但总以为那是可以原谅的宗教之病:第一,基督徒也是凡夫,岂能没有「我执」?乃至基督教的耶和华上帝的「我执」,似乎比一般凡夫来得更明显,这在〈创世记〉、〈出埃及记〉、〈利未记〉、〈民数记〉等各篇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!纵然到了《新约》四福音中的耶稣基督,这个「我执」的心理状态,还是非常的强烈,所以值得谅解和同情,正像我们要谅解和同情我们自己的同道一样。第二,基督教的原则或本质,就是一个独断式的宗教,就是一个一元论的二分法的宗教,别说他们对于异教不能容忍,就是对于门内的兄弟(新旧各派)之间,同样不能容忍;纵然是上帝对于子民,同为他所创造的子民,同为信了他的子民,同为被他召去了的子民,还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,而要说:「因为被召的人多,选上的人少。」(〈马太福音〉第二十章第十六节)当然,这在基督徒是从来不希望让人家提起的事。所以我们应该谅解他们,并给予充分的同情,不必生此闲气。

(三)宗教的宽容

诚然,容忍或宽容,也是基督教的基本观念:「那时彼得进前来,对耶稣说:主啊!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可以吗?耶稣说:我对你说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」(〈马太福音〉第十八章第二十一、二十二节)可惜的是这个饶怒弟兄七十个七次的教训,仅在信了「上帝的儿女之间」局部地遵行,乃至同为上帝的信徒,乃要斗争屠杀。不过,到了近世以来,「信仰宗教自由」已成了各文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,在西方国家,排斥异教或迫害异教的罪行,已不复闻,尤其在美国,各宗教的信仰,根本受着同等的重视。我曾接触过的美国军人和平民,尽管彼此之间的信仰不同,他们却不会硬向你传教;他们对于佛教虽未必希望信仰,但却很感兴趣,他们之中凡是阶级较高的或知识较深的,甚至坦白地告诉我:「我什么教会都不信,我只信上帝。」别以为上帝就是耶和华,那才不是,他见我拜佛,也说是拜上帝(God),可知他们是接近于「宗教一元论」的信仰者,因为今日的美国,实际上是在推展着一种「灵的多元主义」(Spiritual Pluralism)的信仰,因为他们相信:「不论它在什么地方与什么时候,不论它叫什么名字,玫瑰花总是一样的香。」这是什么?这就是佛教所说的「方便有多门,归元无二路」,也是中国儒家所说的「道并行而不悖」的思想。所以,近代的英国大哲人罗素及美国大哲人白壁德,对于东方哲学均有着极高敬意,他们对于佛教的敬意,远在于基督教的情感之上,甚至有人要说:「最了解共产主义的人,才最了解天主教,所以……罗素先生,可算是其中之一。」(《文星杂志》七九期)

也许有人以为近代西方所倡行的宗教容忍精神,是根源于《新约》而来,其实错了。这一宽容精神,是希腊的哲学激发了文艺复兴,并由历代的革命志士们用鲜血换来的;美国的早期白人,就是因了宗教的迫害,而逃到新大陆去拓荒的。可知今日美国的宗教宽容精神,有着他们个别的历史背景;也许正因为如此,故在隔了一条太平洋的我们这里的基督徒身上,就缺少这一精神的修养了。因此,罗素先生要说:「现代的基督教徒,视宽容精神为基本教风;事实上,它是一种心气的产物,那个容人怀疑与诘问绝对真实的心气。我相信,无论何人,若其不偏不倚的去考察过去的历史,便将汇归于这样的结论:基督教所引起之苦难,较其所防止者为多。」(罗素氏着《不可知论者是什么》)如果可能的话,读者们不妨另找罗素的一部《西方哲学史》来看一遍,那将更可了解罗素先生的观点。

(四)爱你的敌人

有人,尤其是基督徒们以为,历史上教会所造成的灾难,是出于教会的人谋不臧,不是基督教本身的污点;但是若能从基督教的本质去看,便可看出这是不攻自破的辩护。虽然耶稣曾说:「你们的仇敌要爱他,恨你们的要待他好。」(〈路加福音〉第六章第二十七节)但是耶稣又说了这样的话:「凡遵行神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。」(〈马可福音〉第三章第三十五节)这话未必是坏话,如今也有人把它解释为服从真理便是遵行上帝的旨意;然而,当基督徒们参照《旧约》来用的时候,这就变得可怕了!这点不妨请参阅印顺法师的〈上帝爱世人〉(《海潮音》卷四四七期)。因此,基督徒的「爱敌人」,在个人与个人之间,或是可能表现的;若一涉及集团对集团之间,那就无法保持「爱」的气度了。

他们喜欢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魔鬼,他们喜欢运用〈马可福音〉第三章第三十五节,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不是他们的弟兄姊妹:第一步,他们想尽方法要使你去信;如你不信,第二步便跟你站在敌对的立场,纵然你是一个好人,他们仍会确信你是不得救的,你是非下炼狱不可的。因为他们有个不可破的观念,认为你有罪,你有属于人类的第一对祖先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所遗传下来的罪。试想想看,他们那些「得救」了的人,怎能和你们这班罪人论交情呢?可是,如果反省一下,他们自己也承认自己尚是罪人,如果不被上帝选上,到头来——末日审判时,他们还不同样要跟不信基督的人一样!请记住:「被召的人多,选上的人少」!

当然,我不是一个反基督的人,我能承认并愿接受《新约》、《旧约》中的若干观念和教训;虽然我不能接受也不能同意基督教的根本原则。如果基督徒们能够放弃了那个原则——独断性的一元论二分法,基督教的信仰,那是不用批评的,那对人类的影响,将会一改罗素先生所见的历史,将只有带来光明而不会引起苦难。我想,我这看法,尚称公平;因为,这也正是今日的时代所要求的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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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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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8-12 13:45
上帝是西方人,他可能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东方国度,你们又何必一厢情愿呢?耶稣还没诞生的时候,我们的中华民族已经建立起一个全世界最强的王朝,我们又何必去膜拜它呢?信基督教不如拜一下祖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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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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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8 15:49
和尚尼姑唔同道.你信你的上帝,我信我的佛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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