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 酋犬

(原创)袈裟的妙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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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时间 2012-9-15 16:54
※ 以下是引用 佰乐宠物2012-9-14 10:13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4 8:04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酋犬2012-9-13 14:48:00 的发言:

    小桥佛禅版块的妙慧大师指责我“对僧伽的诋毁”要弄清“诋毁”如何解释,先得“百度一下”:【词目】诋毁【释义】毁谤; 污蔑。
      

    我在旅游小稿中谈到有的寺庙或和尚贪财的现象,本是肤浅的直观,并非像写论文那样去深入去探究,之所以发在这里,本来想与佛禅版块挂得上钩,可以听大师的点评。没想到,松林古寺及妙慧大师竟然如此看待这百把字的小稿!
     

    我的小稿谈的是事实还毁谤、污蔑?


松林古寺及
妙慧大师竟然如此看待这百把字的小稿

——你不说这句话,我还想给你留点老脸,不揭你的丑。很难相信这把年纪的人,居然还能不要脸到这个份上!我为了感到羞耻。以后出门,建议你向你老婆借条内裤蒙脸。
酋犬,我问你,你原先一楼那些肆无忌惮的发挥哪里去了?二楼、三楼中鲁迅、水浒、岳家军和元朝皇帝戴绿帽子、大慧禅师语录等等“精彩”续编哪里去了?短短几天,你就故伎重施,写过的东西,别人给你评论,你马上就销毁“罪证”,把人家说你的那些东西全部“编辑”得一干二净。既然你有道理,你干吗还要毁尸灭迹呢?你心虚什么呢?真看不出你还是个军人、是个越战老兵,有这样敢做不敢当的军人吗?有这样不要脸的老兵吗?有这么卑鄙无耻的越战老兵吗?
有言道:禽兽之变诈几何哉,止增笑耳!说的就是你这种善于变脸、敢做不敢当的伪君子。你起这样的名字,真是对“犬”族的玷污。
人品如斯,如今看来,你还真不配俺慧姐姐的骂!

身为学佛之人,佛版版主,说话斯文一点,把人家老婆的内裤都搬上来

     “以后出门,建议你向你老婆借条内裤蒙脸。”如此下流的脏话,不是出自一个泼妇之口,竟然是佛禅 版主妙慧评帖的经典之言,一个奉佛谈禅的大师,竟然犯了佛教五戒中“不妄语”的戒律,小桥有这样的版主,可悲!
      在我国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,全民都体会到强化国防力量重要性的非常时刻,竟把我说成“卑鄙无耻的越战老兵”,我那百把字的旅游见闻,犯了什么天条,你应该说清楚,不说,我不饶恕你的!
      你把原附在《袈裟的妙用》后面的转帖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当成我的“罪证”,笑话,那是我写的吗?!
      我写了《袈裟的妙用》这篇小稿后,和Q友DH谈及和尚爱财的事,DH说,你少见多怪哩!和尚不但爱财,而且更加好色!DH传一篇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给我,文笔不错,本来附在《袈裟的妙用》后面,并明确注明是转帖的{我当时给韩师一老师发的邮件,证明我已注明那帖是转的},但网友看稿没留意{包括潮网的梦之蓝 },以为是我写的,赞美我“博学多才”,我没那个水平,写不出那样的帖子,有掠美之嫌。故删。
      现把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另外发在潮网。那帖因是转的,不代表我的观点,网友点评,恕不回复。对不起加谢谢!
      你锁定我的帖{包括你指责我“对僧伽的诋毁”的帖---自知言之无据吧?}没用,我全转发在潮网,让公正的网友评说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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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17:15
※ 以下是引用 酋犬2012-9-15 16:54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佰乐宠物2012-9-14 10:13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4 8:04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酋犬2012-9-13 14:48:00 的发




 

     “以后出门,建议你向你老婆借条内裤蒙脸。”如此下流的脏话,不是出自一个泼妇之口,竟然是佛禅 版主妙慧评帖的经典之言,一个奉佛谈禅的大师,竟然犯了佛教五戒中“不妄语”的戒律,小桥有这样的版主,可悲!
      在我国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,全民都体会到强化国防力量重要性的非常时刻,竟把我说成“卑鄙无耻的越战老兵”,我那百把字的旅游见闻,犯了什么天条,你应该说清楚,不说,我不饶恕你的!
      你把原附在《袈裟的妙用》后面的转帖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当成我的“罪证”,笑话,那是我写的吗?!
      我写了《袈裟的妙用》这篇小稿后,和Q友DH谈及和尚爱财的事,DH说,你少见多怪哩!和尚不但爱财,而且更加好色!DH传一篇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给我,文笔不错,本来附在《袈裟的妙用》后面,并明确注明是转帖的{我当时给韩师一老师发的邮件,证明我已注明那帖是转的},但网友看稿没留意{包括潮网的梦之蓝 },以为是我写的,赞美我“博学多才”,我没那个水平,写不出那样的帖子,有掠美之嫌。故删。
      现把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另外发在潮网。那帖因是转的,不代表我的观点,网友点评,恕不回复。对不起加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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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了吧,事都过去,没必要追根到底。容人是福!

锁贴很正常的一件事。
没权力的玩弄,如何体现权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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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19:25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4 9:48:00 的发言:
 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3 11:18:00 的发言:
假如有一个人跑到公安局,数落警察的不是,说,公安不是好东西,贪财、好色、腐败、堕落,看看文强就知道;跑到学校,谩骂老师,说,老师不是什么好货,贪财——最近便有几名校长贪腐受刑,变态地好色——今年甘肃就暴出一宗年轻教师强奸多名小学女生的案件......你这样做试试看,会是什么后果!不是被拘留,就一定被直接送往精神病院!

公安,也有好公安!
老师,也有好老师!
和尚,也有好和尚!
怨有头,债有主!
典型的以点概面,这个手法和去年的一样,还是没有变!

噢,忘了和慧姐姐问声好了!事隔一年,鄙人常常念记着姐姐的音容笑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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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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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20:39

      酋犬,你和妙慧斗嘴没有用。如果从佛法和因果报应的角度看,你应该感谢她才是。但是很遗憾,你没有因为妙慧的劝阻而中止自己诽谤僧宝的言行,反倒变本加厉。因果报应是自作自受,绝对不会自作她受。你种下诽谤僧宝之因,妙慧不会也不能代替你承担谤僧的地狱之果。
      我发了几篇关于谤僧因果报应的文章,希望你悬崖勒马、好好忏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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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22:35
※ 以下是引用 酋犬2012-9-15 16:54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佰乐宠物2012-9-14 10:13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4 8:04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酋犬2012-9-13 14:48:00 的发言:

    小桥佛禅版块的妙慧大师指责我“对僧伽的诋毁”要弄清“诋毁”如何解释,先得“百度一下”:【词目】诋毁【释义】毁谤; 污蔑。
      

    我在旅游小稿中谈到有的寺庙或和尚贪财的现象,本是肤浅的直观,并非像写论文那样去深入去探究,之所以发在这里,本来想与佛禅版块挂得上钩,可以听大师的点评。没想到,松林古寺及妙慧大师竟然如此看待这百把字的小稿!
     

    我的小稿谈的是事实还毁谤、污蔑?


松林古寺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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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你不说这句话,我还想给你留点老脸,不揭你的丑。很难相信这把年纪的人,居然还能不要脸到这个份上!我为了感到羞耻。以后出门,建议你向你老婆借条内裤蒙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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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言道:禽兽之变诈几何哉,止增笑耳!说的就是你这种善于变脸、敢做不敢当的伪君子。你起这样的名字,真是对“犬”族的玷污。
人品如斯,如今看来,你还真不配俺慧姐姐的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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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“以后出门,建议你向你老婆借条内裤蒙脸。”如此下流的脏话,不是出自一个泼妇之口,竟然是佛禅 版主妙慧评帖的经典之言,一个奉佛谈禅的大师,竟然犯了佛教五戒中“不妄语”的戒律,小桥有这样的版主,可悲!
      在我国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,全民都体会到强化国防力量重要性的非常时刻,竟把我说成“卑鄙无耻的越战老兵”,我那百把字的旅游见闻,犯了什么天条,你应该说清楚,不说,我不饶恕你的!
      你把原附在《袈裟的妙用》后面的转帖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当成我的“罪证”,笑话,那是我写的吗?!
      我写了《袈裟的妙用》这篇小稿后,和Q友DH谈及和尚爱财的事,DH说,你少见多怪哩!和尚不但爱财,而且更加好色!DH传一篇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给我,文笔不错,本来附在《袈裟的妙用》后面,并明确注明是转帖的{我当时给韩师一老师发的邮件,证明我已注明那帖是转的},但网友看稿没留意{包括潮网的梦之蓝 },以为是我写的,赞美我“博学多才”,我没那个水平,写不出那样的帖子,有掠美之嫌。故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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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把你的帖子保存下来,等俺慧姐儿有空再收拾你这条丧心病狂乱咬人的丧家之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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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22:40
逐条回应酋犬:
1、关于“内裤”:要你向你老婆借内裤,是要你拿来遮羞,要你懂得羞耻。你为老不尊、为老无德,不知羞耻,俨然摆出一副卫道士的嘴脸,凭着你自己无知的想象、几个个例、一篇转载的文章,谩骂“和尚”贪财、好色。你不怕报应,不为自己积福也就罢了,你也该为你子孙积点德吧?
2、关于转载文章:一犬吠形,百犬吠声,问那个转帖文章“吠声”的酋犬,你吠什么?答曰:不关我的事,别的犬狂吠,我就跟着狂吠,如此而已(“你把原附在《袈裟的妙用》后面的转帖《好色和尚好可怕》当成我的“罪证”,笑话,那是我写的吗?!”“那帖因是转的,不代表我的观点,网友点评,恕不回复”)。躲在别的狗身后,高姿态狂吠,又不敢承担自己的责任,这更加彰显你的无知、无能、卑劣和懦弱。
3、关于锁帖,见32楼。
4、关于“妄语”:什么叫妄语,你懂吗?什么叫戒律,你懂吗?不懂就信口胡说八道,难怪别人骂你年纪一大把、学问一点点、笑话一箩筐!
5、关于“不饶恕”:我就是这样骂你,这样羞辱你这个吠声的、丧心病狂之狂犬,你能干吗?你又敢干吗呢?匹夫之怒,不外乎暴跳如雷、歇斯底里乱咬人、声嘶力竭到处找帮手,最极端的也莫过于以头抢地而已!除此之外,你想干什么,尽管来,俺慧姐恭候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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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22:52
※ 以下是引用 把酒问苍天2012-9-15 19:25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4 9:48:00 的发言:
 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3 11:18:00 的发言:
假如有一个人跑到公安局,数落警察的不是,说,公安不是好东西,贪财、好色、腐败、堕落,看看文强就知道;跑到学校,谩骂老师,说,老师不是什么好货,贪财——最近便有几名校长贪腐受刑,变态地好色——今年甘肃就暴出一宗年轻教师强奸多名小学女生的案件......你这样做试试看,会是什么后果!不是被拘留,就一定被直接送往精神病院!

公安,也有好公安!
老师,也有好老师!
和尚,也有好和尚!
怨有头,债有主!
典型的以点概面,这个手法和去年的一样,还是没有变!

噢,忘了和慧姐姐问声好了!事隔一年,鄙人常常念记着姐姐的音容笑貌!



感谢你的记挂!

一年过去了,你的理解能力似有些长进——能理解这是“典型的以点概面”的“手法”。但老眼明显越发昏花了,你看不出我这些例子是用来指责酋犬的:一来他以几个个例、甚至是小说家言和他自己的想象发挥,来抨击天下的“和尚”,开口闭口和尚如何如何;二来他老而无德、没规没矩,到佛教的论坛骂和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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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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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23:04
※ 以下是引用 诗铭轩2012-9-15 17:15:00 的发言:

算了吧,事都过去,没必要追根到底。容人是福!

锁贴很正常的一件事。
没权力的玩弄,如何体现权力?

锁帖,目的只有一个,一个话题集中起来讨论,方便参与者、方便看客,与权力无关。勿胡乱联想,有利于保持心理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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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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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23:06
什么鸟都出来了闪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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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以下是引用 义井2012-9-15 23:06:00 的发言:
[em01]什么出来了闪好!

最后一个字好像写错了,该是“闪鸟”吧?半夜出来的这只是猫头鹰?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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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5 23:58
佛版这里掐架起来也挺好看。

可惜大家掐起架来就忘记这些都是些“鸟”事,关自己生死何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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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6 00:44
※ 以下是引用 寒水凌风2012-9-15 23:58:00 的发言:
佛版这里掐架起来也挺好看。

可惜大家掐起架来就忘记这些都是些“鸟”事,关自己生死何干。

哈哈,老师说得是,说到底,这两个人怎么争斗是他们的事,关我们屁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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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以下是引用 义井2012-9-15 23:06:00 的发言:
什么鸟都出来了闪好!

哈哈哈,你这只鸟也出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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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以下是引用 因缘和合生2012-9-15 20:39:00 的发言:

      酋犬,你和妙慧斗嘴没有用。如果从佛法和因果报应的角度看,你应该感谢她才是。但是很遗憾,你没有因为妙慧的劝阻而中止自己诽谤僧宝的言行,反倒变本加厉。因果报应是自作自受,绝对不会自作她受。你种下诽谤僧宝之因,妙慧不会也不能代替你承担谤僧的地狱之果。
      我发了几篇关于谤僧因果报应的文章,希望你悬崖勒马、好好忏悔!



赞叹,你的文章转载很及时!随喜,你的佛学很长进!学佛,是功德!
作一个明白人,不如做人清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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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,你有空的话阅读一下俺的文章:如果没有什么事可做,你就什么都不做!

很久以前俺就告诉过大家,你一直没留意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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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6 10:40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5 22:35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酋犬2012-9-15 16:54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佰乐宠物2012-9-14 10:13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4 8:04:00 的发言:






先把你的帖子保存下来,等俺慧姐儿有空再收拾你这条丧心病狂乱咬人的丧家之犬!


不要再骂人,更不能用网友的网络名作文章。这是网络,不是禅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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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以下是引用 高老庄2012-9-16 10:40:00 的发言:
不要再骂人,更不能用网友的网络名作文章。这是网络,不是禅堂。

把死人骂活,就没有什么不好骂的…生活处处是道场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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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6 11:38
死人一向很遵守交通规则,好好行路,却就被撞死了,死人很委屈…死人不知道怎么回事…

死人:我一生做好人,不干坏事…
小鬼:这是地狱,不是法院…

死人:难道因为倒霉?
小鬼:不是,因为你信运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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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5 22:35:00 的发言:

先把你的帖子保存下来,等俺慧姐儿有空再收拾你这条丧心病狂乱咬人的丧家之犬!

慧姐姐一年不见,修度更上一层楼了!!!

现在不仅仅一对一的争辩,且以老尼孤身寡人对人家一家,把人家的家都说到丧家的份上!

心比去年更狠,

嘴比去年更毒。

丧家之犬了,老尼你还不放过??纵木鱼敲穿,经颂千万又有何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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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2012-9-16 16:39
※ 以下是引用 把酒问苍天2012-9-16 13:11:00 的发言:
※ 以下是引用 妙慧2012-9-15 22:35:00 的发言:

先把你的帖子保存下来,等俺慧姐儿有空再收拾你这条丧心病狂乱咬人的丧家之犬!

慧姐姐一年不见,修度更上一层楼了!!!

现在不仅仅一对一的争辩,且以老尼孤身寡人对人家一家,把人家的家都说到丧家的份上!

心比去年更狠,

嘴比去年更毒。

丧家之犬了,老尼你还不放过??纵木鱼敲穿,经颂千万又有何用?

不辨理,改打抱不平了?

“丧家之犬”是什么意思?是骂“人家一家”吗?你的智商和知识都一如去年那般低下!版上有一位寒水老师,不懂可以请教他,请他给你补课,不必装懂,更不要信口胡说,惹人笑话。
尼,是指出家的女众,我是一个白衣信徒而已,施主,你胡说了。
昨晚才夸你的理解能力似有长进,怎么一夜之间又暴跌下来了呢?忽高忽低的理解能力,加上糊涂蛋的眼神,你得出“心比去年更狠,嘴比去年更毒”的结论,很正常。好好休息,天黑后洗洗就睡,切忌浮想联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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